重陽節要返工有無補償?
- LCI律師事務所

-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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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提示* 本月25號是重陽節,如此同時亦是星期日 ; 基於《勞動關係法》已作出新的修改,相信有很多僱主及僱員都對此未有一定深入的了解。以下就讓我們為你做一個簡單的介紹啦 ! 根據第8/2020號法律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的規定 關於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補償,即本月25日的重陽節 :
情況一、 如果僱員在重疊假日放假,重疊當天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即是按當天為強制性假日來休息,但僱主需要在緊接的三十日內安排僱員補回一日假期作為週假的補償。 情況二、 如果僱員在重疊假日工作,作為僱主就要作出以下補償 : 一、由於在強制假工作,除了需要支付當天的薪酬,還需要安排一日補假以及一日補薪,又或者補兩日假或兩日薪酬 ; 二、因為週假重疊了強制假,所以亦要對週假作出補償,僱主需要在三十日內另補一天假期。
*順帶一提* 本律師事務所亦將於本月26日休息,本月27日正常辦公。

圖片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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